稿件來源:山東省政府網站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
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山東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8月11日
山東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
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精神,加快交通強國“四好農村路”試點建設,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全面提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水平和通行能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2年,全省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100%,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于7%,中等及以上農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為打造鄉村振興齊魯樣板提供堅實交通保障,確保按期完成國辦發〔2019〕45號文件確定的工作目標。
二、主要任務
(一)健全管理養護體制。
1.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制訂全省農村公路管護政策;積極爭取和統籌安排中央和省獎補資金;推動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按照“縣道縣管、鄉村道鄉村管”的原則,指導建立“縣級指導、鄉級負責、市場養護、環衛保潔”鄉村道管護新機制,補齊鄉村道管護短板;組織全省農村公路管護績效管理工作。(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
2.各市政府對轄區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負總責,細化政策措施,明確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建立養護資金補助機制,加大資金投入;監督轄區內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農村公路管護主體責任;推動路長制和管護新機制實施;組織全市農村公路管護績效管理工作。(省交通運輸廳)
3.縣級政府履行農村公路管護主體責任,制定相關部門、鄉鎮政府農村公路管護職責任務清單和職責邊界清單,納入政府工作目標,明確農村公路管護機構,建立“精干高效、專兼結合、以專為主”的管理體系,將養護資金、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支出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省交通運輸廳)
4.鄉鎮政府負責轄區內鄉村道管護工作,指導和組織村民委員會做好村道管護工作。村民委員會按照“農民自愿、民主決策”的原則,采取一事一議、以工代賑等方式組織村道管理養護工作;鼓勵集體經濟組織和社會力量自主籌資參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將愛路護路要求納入鄉規民約、村規民約,鼓勵采用“門前三包”、黨員責任區、設置公益崗位等形式,引導村民參與農村公路管護工作。(省交通運輸廳)
(二)強化資金保障。
1.加大財政資金保障力度。各級政府嚴格執行國辦發〔2019〕45號文件明確的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政策。縣級政府承擔農村公路管護資金籌措主體責任。市、縣級政府每年將政府土地出讓金收益的2%—3%、整合使用的涉農資金和“一事一議”資金統籌用于農村公路建設養護。通過整合省、市級涉農資金及相關資金渠道,支持農村公路管護、提檔升級、路面改善、危橋改造等,支持建設美麗鄉村、“農村公路+”等部級示范路,加大支持革命老區、黃河灘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力度。省、市、縣三級公共財政資金用于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的總額按照每年每公里“縣道10000元,鄉道5000元,村道3000元”標準執行,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其中,省級財政資金對縣道養護給予重點支持,市、縣級財政結合實際自行確定分擔比例。用于農村公路養護的資金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確保及時足額到位并按規定對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審計。(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
2.創新投融資機制。建立“政府主導、社會支持、群眾參與”的投資長效機制。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鼓勵將公路建設和一定時期的養護進行捆綁招標,將農村公路與其他經營性項目一體化開發,運營收益用于公路養護。鼓勵采用社會力量捐助,利用公路冠名權、綠化、廣告和路域資源開發經營權等方式籌集資金用于農村公路養護。鼓勵保險資金通過購買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方式合法合規參與農村公路發展,探索農村公路災毀保險。(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山東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三)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
1.全面推行以縣(市、區)政府負責同志為總路長的農村公路路長制,縣級政府負責統籌全縣農村公路工作。設立縣、鄉、村道路長,由縣(市、區)、鄉鎮相關負責同志擔任,其中村道鼓勵由所屬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擔任。各級路長具體負責相應農村公路管理和涉及問題的協調治理工作。(省交通運輸廳)
2.各縣(市、區)政府明確相關機構負責農村公路路長制組織實施、協調推動工作,落實總路長的相關部署,對各級路長履職盡責情況監督評估,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對各級路長提報管理問題的辦理落實。鄉鎮政府負責推動落實鄉道、村道管理任務,做好與縣級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工作。(省交通運輸廳)
3.省政府成立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專班,負責全省農村公路路長制統籌、指導、評估工作,健全政策體系,完善保障制度,加強市、縣的指導監督;各市政府參照省級模式監督、推進縣級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省交通運輸廳)
4.建立政府部門高效協作機制,落實成員單位責任。排查整治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管理及安全隱患,依法查處損壞路產、侵犯路權的行為。(省交通運輸廳)。打擊破壞公路基礎設施違法犯罪行為,持續整治超速、超載等違法行為。(省公安廳)。加大政府資金對農村公路養護的投入,嚴格使用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落實省、市、縣各級對日常養護資金的投入比例,將路長制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省財政廳)開展綠色生態廊道建設,充分利用公路用地范圍外兩側宜綠化地塊進行綠化。(省自然資源廳)開展公路沿線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為主要成分的規模以上非正規垃圾堆放點的整治。(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查處公路沿線工業企業污染物亂排放等違法行為。(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對公路橫跨的河道上下游采砂進行管理。(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和有關執法部門)
5.到2021年底,初步構建覆蓋縣、鄉、村道的路長制管理運行機制,建立完備的政府責任體系、高效的部門協同體系、科學的監督評估體系、有力的資金保障體系,形成政府主導、多部門分工負責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機制。(省交通運輸廳)
(四)建立管護長效機制。
1.推進市場化改革。建立“縣為主體、行業指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養護工作機制。大力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工程市場化,擇優選取專業化隊伍;小修及日常養護鼓勵實行片區捆綁、條塊打包。通過簽訂長期養護合同、招投標約定等方式,引導專業養護企業加大投入,提高養護機械化水平。(省交通運輸廳)
2.加強安全和信用管理。開展危險路段和橋梁集中整治,完善安保設施。加強路域環境整治,凈化通行環境;構建以質量為核心的養護信用評價機制,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將信用記錄納入相關平臺并依法向社會公開。(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應急管理廳)
3.強化法制和信息化建設。探索通過民事賠償保護路產路權。完善路政管理指導體系,建立縣有路政員、鄉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堅持綠色集約、融合發展、智慧創新等理念,探索廢舊材料循環利用,推進“農村公路+”等多元融合,利用“互聯網+”等現代化手段,提升農村公路信息化、智能化管護水平。(省交通運輸廳、省大數據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要高度重視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于11月30日前結合實際制定改革實施方案,同時抄送省交通運輸廳,并按要求向社會公開。
(二)強化監督評估。建立農村公路管護工作評估機制,省、市有關部門利用第三方機構評估、不定期明查暗訪等方式實施指導監督,強化評估結果運用。
(三)加大宣傳力度。加強相關法律和政策宣傳,引導社會各界支持、參與農村公路管護工作,提高社會公眾愛路護路意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農村公路發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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